独家专报!永清环保获多位董事合计增持60.61万股:信心提振,股价有望企稳反弹?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5 11:17:43 774 0条评论

永清环保获多位董事合计增持60.61万股:信心提振,股价有望企稳反弹?

上海 - 2024年6月14日,据新浪财经报道,永清环保(300187.SZ)于6月13日发布公告称,公司董事、高管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0.61万股。此举被市场解读为公司高管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表现,或将提振投资者信心,推动股价企稳反弹。

此次增持由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王峰女士、董事、副总经理戴新西先生和董事肖明智先生共同实施。王峰女士增持20.2万股,戴新西先生增持20.2万股,肖明智先生增持20.21万股。

永清环保是一家主要从事工业废水、废气治理和土壤修复等环保业务的综合性环保企业。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专有工艺,在工业废水、废气治理和土壤修复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。

近年来,永清环保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,不断加大环保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投入,业务规模持续扩大。2023年,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.8亿元,同比增长15.2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.8亿元,同比增长12.6%。

**此次董事、高管合计增持股份,是继公司回购股份后又一重大利好消息。**这表明公司高管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,并愿意用实际行动支持公司发展。预计此举将提振投资者信心,推动公司股价企稳反弹。

**此外,**公司所在的环保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,随着国家对环保政策的不断完善和环保力度的不断加大,永清环保有望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。**长期来看,**公司股价有望持续走强。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5 11:17:43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质付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